因為有一份 Report 未收到, 正式宣佈今日的事做完.
因為咁, 又有空寫篇關於最低工資既感想.
五月一日, 最低工資出台, 吵鬧多年, 終於都「殺到埋身」. 本人從申一次, 我係一百萬個唔同意最低工資, 政府不應干擾市場, 由得市場自動調節.
從市場上, 報導上, 社會上, 都足以証明最低工資係勞民傷財, 有百害而無一利. 李卓人議員曾經講過:「最低工資水平必須足夠養家, 確保工人「尊嚴」!」但李卓人議員口中既「尊嚴」係乜野來衡量呢? 是財富? 還是階級?
尊嚴係唔應該用財富來衡量, 因為無錢既人都可以活得好有尊嚴, 有錢既人都亦都可以活得好無尊嚴, 生活上例子多的是.
咁...尊嚴應唔應該用階級來衡量, 只要有了最低工資, 弱勢社群的階級和社會地位會因而提昇, 不再是弱勢社群, 因為在弱勢社群腳下,將會新添了不少被淘汰出來的「無業民族」, 變成「更弱勢社群」, 原先的弱勢社群下面多了新增的一層「更弱勢社群」. 莫非李卓人議員口中既「尊嚴」, 就係咁?
今日有幸, 睇到一篇都係講關於最低工資既文, 佢舉左一個比喻, 真係不能不在此同大家分享一下: 工作比喻成結婚; 工資比喻成禮金; 勞方比喻成女方; 資方比喻成男方; 政黨比喻成外母.
大家試諗下, 如果將禮金都定下最低禮金(如廿八萬), 個世界會變成點?
一個女子年到三十有八, 擇友的條件己推低至「只要是男人便可」的階段, 但有了這個最低禮金之後, 就會變成無人問津, 因為如果我俾得廿八萬, 不如搵個年輕既女子, 點解要搵個咁大年紀呢?
另一女子剛畢業, 十八歲, 花樣年華, 想著藉呢個機會就可以嫁入豪門, 但環顧四周, 愛她的人真心有餘, 但銀彈不足, 結果找很久都找不到「開花結果」既機會.
有錢男就笑到眼都瞇, 即使光頭大肚腩, 肥到連襪都著唔到, 只要付得起這個最低禮金, 就有條件慢慢睇、慢慢揀.
英俊窮小生就幾靚仔都無用, 都無錢俾最低禮金結婚, 最後孤獨終老.
想嫁的嫁不出, 想娶的娶不起, 滿街堆著毒男剩女, 外母們還要面對一街毒男剩女, 面無愧色, 豪不反省地自誇「爭取成功」. 無錯, 重要有外母在叫囂「下一站要加到三十三萬禮金!」. 但另一邊廂, 外母又要求政府幫助那些嫁不出的小女孩. 佢地有無諗過個問題其實係邊呢?
今日既政黨還言之鑿鑿: 「付不了最低工資的小企業是無良, 根本就不應存在於社會. 」但另一邊廂, 又反對大企業壟斷市場, 要求保護小企業的生存空間.
呢 d 咪就係, 「見人講人話, 見鬼講鬼話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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